安徽三聯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辦法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24-01-25浏覽次數:89



第一條  為體現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心,對通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且在校學習的學生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确定的學生生活補助對象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學生。

第三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條件:通過學校貧困生認定,納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系統貧困生庫的在籍在校學生。

第四條  補助指标分配:按照當年實際貧困生認定數确定。

第五條  補助标準:在貧困生庫中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每學期一次性生活補助暫定150/每生;在貧困生庫中因國家助學金指标等因素影響,沒有享受到國家助學金資助且未享受到校内其他資助的貧困生,每學期一次性生活補助暫定300/每生。

第六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程序:

1.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程序發布工作通知;

2.班級輔導員确認本班級補助對象;

3.所在學院對申報補助學生認真審核,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學院上報的受補助學生進行全面審核,報校資助領導小組審批後發放。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原《安徽三聯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貼細則》(三聯院學字〔201559号)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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